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7 15:17:16 来源: sp2024042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

  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

  三、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