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7:40:58 来源: sp20241127
中新网 4月30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吸烟、霸座、闹事等“机闹”问题,2023年7月以来,民航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民航运营安全,切实提高民航旅客安全感和满意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民航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机闹”事件66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次,行政拘留311人次。每百万旅客中扰序行为人占比较专项行动前下降13.2%,有效遏制“机闹”多发态势,有效维护了航空安全秩序。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涵盖在飞机上霸座、吸烟、打架斗殴、开启应急舱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多发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民航领域扰乱机舱秩序、甚至危害飞行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乘客不遵守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吸烟、霸座;有的乘客因调整座椅靠背、放置行李、使用卫生间、对客舱服务不满等原因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逞强耍横、起哄闹事、损毁财物、殴打辱骂机组人员,严重扰乱机舱秩序;有的乘客违规开启应急舱门或者破坏航空器与飞行安全相关的关键设备功能,导致航班备降、返航或者中断运行,给飞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机闹”案事件,已严重威胁到民航安全秩序,损害旅客安全出行权益,广大旅客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按照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民航公安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空中执勤,强化协同处置,全力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机闹”高发类型,研究分析规律特点,优化报警流程,深化快处机制,强化公安机关、航空公司、机场的同步处置,对各类“机闹”案事件,坚决介入、果断警告,及时处置,同时进一步规范空警、安全员执法执勤,强化证据固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依法严厉打击“机闹”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法律支撑,今年年初,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从严惩治吸烟、霸座、殴打辱骂机组人员、违规开启应急舱门等扰乱航空器客舱秩序、危害飞行安全的各类“机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航出行安全。《指导意见》对民航领域相关违法行为性质和罪名认定作出了细化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威胁航空器安全和扰乱航班运行秩序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也给广大旅客安全出行和民航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保护。
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事关航空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航公安机关将加强协作配合,保持“空中严控”高压态势,全力提升机上处置能力,依法严厉打击“机闹”等扰乱航空安全秩序的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部公布5起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1.2024年3月16日,旅客赵某在航班卫生间吸食香烟,触发机上烟感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2023年11月12日,旅客黄某某、郭某某与梁某某3人因客舱座椅靠背调节产生纠纷,继而发展成打架斗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航班落地后,公安机关对黄某某、郭某某和梁某某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3.2024年3月18日,旅客吴某某醉酒后乘机并霸占头等舱座位,不听劝阻,扰乱客舱秩序,造成航班延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2024年3月1日,旅客潘某某因未赶上飞机泄愤,扬言飞机上有炸弹,导致航班延误2个多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潘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经法院判决,判处潘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5.2024年3月30日,旅客张某在飞机降落滑入机位时拉开应急舱门,导致滑梯释放,飞机计划执行的返程航班任务取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