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加大儿童参加基本医保动员力度 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25 10:50:14 来源: sp20241125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今天(2日),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布通知,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

  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

  着眼于实现《“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的每年95%以上参保率目标,《通知》明确提出力争至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到“十四五”期末,儿童参保率稳中有升。在保持儿童参保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重点优化新生儿童参保流程,简化参保登记环节,改进服务,有针对性提出工作要求,并鼓励地方进行探索与创新,提高儿童参保覆盖水平,保障儿童参保权益,维护儿童健康。

  2023年参保儿童为2.56亿人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儿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千万家庭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儿童参保人数稳中有升,2023年参保儿童为2.56亿人。儿童参保人数的稳步增长,为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发挥了基础性、兜底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新生儿参保手续多、流程长,少数家长参保意识不强、个别城市对常住儿童参保户籍限制尚未完全放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部门合力,推动儿童参保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维护儿童的医疗保障权益,国家医保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加大儿童参保动员力度

  各级医保、教育、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参保宣传动员力度。各地医保部门要发动托育机构、具备托育服务功能的社区、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等,加强对儿童父母等监护人的参保宣传,推动引导儿童参加基本医保。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应主动了解新生儿参保情况,及时宣传动员参保。医保部门要主动深入社区等,集中开展适宜儿童的政策宣讲,提升家长为子女及时参加基本医保的意识。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将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作为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重点目标任务之一。

  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

  各地要加快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对尚未落实的地区,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个别统筹地区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应尽快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180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医保部门指导新生儿父母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后,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

  分类做好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困难儿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

  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包括儿童在内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分类做好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困难儿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及时参保。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要研究完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措施,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家庭医生开展参保动员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包。支持参保职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支持儿科医疗服务发展,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各级医保、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协同配合、主动作为,加强数据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儿童参保情况,做到应保尽保。要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同级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中一次性做好登记,减少儿童父母等监护人办理参保跑腿次数;儿童常住地、学籍地与户籍地医保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打通数据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分析中小学生未参保原因,帮助协调解决。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获取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点、村卫生室等儿童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扩面目标儿童基本情况。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妇儿工委、妇联等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地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儿童参保覆盖水平,保障儿童参保权益,维护儿童健康。(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郑怡哲)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