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8:48:00 来源: sp20241127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余俊杰、刘硕)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检近日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
据介绍,最高检曾于2015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此次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此前文件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介绍,意见对“权”和“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作了细化。在职权配置方面,既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在责任落实方面,既明确司法办案职责,又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意见还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专章规定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在完善检察权管理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记录报告制度,完善记录报告内容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等机制。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检务公开工作。
据介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自2020年印发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严肃追究了280多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检察人员司法责任,有力促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责任追究的范围,对具体追责情形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程序进行了优化,并且进一步完善了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受理、司法责任追究程序启动机制、司法责任调查机制、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等方面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新修订的条例对相关条文作了优化调整、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