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桂琼四省(区)共建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24 06:41:49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广州4月9日电 (方伟彬 林晔晗)4月9日,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四省(区)法院成立了由各高院院长轮流担任组长、4位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红树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专司协作法院间的协调联系,统筹推进各项协作事项的落实。

粤闽桂琼四省(区)共建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机制。广东高院 供图

  四方共同协定,要以加强司法协作为路径,以共同筑牢红树林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共通、能动履职多元治理,确立了“推动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共享专家智库、联合培训研讨、源头化解受损风险、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12项具体工作目标。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雄表示,湛江法院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多元共治、跨域协作,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湛江建设红树林之城。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廖宝文说:“粤闽桂琼四地海洋资源丰富、山海相连,拥有广西山口、北仑河口、福建漳江口、海南东寨港、广东湛江和深圳福田等多个红树林保护重要基地,是我国红树林保护范围最广、最密集的区域,加大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意义重大。”

  廖宝文认为,通过加强司法协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创新和强化红树林司法保护,必将开启湿地和海洋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化司法保护的崭新篇章。

  活动当日,粤闽桂琼四地法院还联合发布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