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土地整治工作的新形态

发布时间:2024-12-31 04:51:38 来源: sp20241231

   中新网 8月14日电 自然资源部14日召开生态保护修复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王磊答记者问指出,从国内外经验看,土地整治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承载和发挥着不同功能,其内涵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土地整治工作的新形态。

  王磊介绍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一项空间治理活动。可以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王磊表示,从工作实践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以来,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平台抓手作用。一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能。土地整治以落实空间规划、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为目标,统筹“三生”空间,保护农耕肌理,改善农村风貌,高效盘活存量资源,逐渐成为农村地区空间治理的新路径。二是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土地整治将农用地整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三是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盘活存量、严控增量等措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用地,满足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需求,助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四是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本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适应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实施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王磊指出,从国内外经验看,土地整治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承载和发挥着不同功能,其内涵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土地整治工作的新形态,与以往土地整治相比主要呈现出五方面显著特点:一是更加强调从区域规划角度,对农村一定区域内的国土空间利用进行整体提升;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三是更加注重土地整治平台作用的发挥,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为农村注入新产业、新业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四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为农民提供财富收入,也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产品;五是更加注重探索在农村空间实施国土空间治理的有效路径,将土地整治作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抓手和持续优化空间格局的有效手段。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