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通过 将迎来家政数智化管理时代

发布时间:2024-11-09 10:22:52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杭州11月25日电 (赵晔娇 王潇婧)家政市场价格“不透明”、星级保姆“被调包”、瞒报传染病情……类似的“家政陷阱”在今后将会得到有效遏制。24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7月起实施,届时浙江将迎来家政服务行业的数智化管理时代。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屠轶钦摄

  《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除了总则和附则之外,对行业管理、服务规范、产业促进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予以明确,旨在更好地引导家政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条例》指出,浙江将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家政服务机构及其指派或者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机构码和人员码管理制度。

  浙江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中明确“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由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建设,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将本机构及其指派或者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并赋予其家政服务机构码、家政服务人员码。

  《条例》提出,“浙里家政”平台还将建立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包括选项打分、个性化评价和根据评价规则确定的综合评价等级等。“浙里家政”平台将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选项打分和综合评价等级予以展示。

  此外,《条例》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家政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在“浙里家政”录入信息且逾期未改正,或将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指派或居间介绍未取得家政服务人员码者从事家政服务,或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特点日益突出,民众对家政服务行业的关注和需求逐步上升。

  为此,《条例》从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智能产品研发等方面,促进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

  例如,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市场急需的家政服务纳入职业培训目录和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应会同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建立适应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职业培训、等级认定和等级提升补贴机制。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当加大家政服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通过联合家政服务机构建设实训基地等形式,提升服务人员技能水平。

  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等部门应加强家政专业设备和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企业的培育,支持智能家政机器人和智能养老护理设备等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与省外劳务输出地建立家政服务协作机制,推动家政服务供需信息互通、跨省体检结果互认,引导省外人员进入家政服务行业。(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