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促科技成果转化“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11-24 06:43:53 来源: sp20241124

  本报武汉2月22日电  (记者吴君)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发布《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打造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创新成果场景应用优选区、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交易活力区、成果转化综合服务集成区等5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

  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转化激励方面。《措施》将授予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成果完成人(团队)权属比例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

  在科技人才培育方面,《措施》提到,武汉将深化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机制,根据人才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持。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措施》将对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等“四首”市场首用,择优给予支持。武汉市还将以“揭榜挂帅”“军令状”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推进科技重大专项不少于10项,择优给予支持,并赋予技术路线自主选择权和资金使用支配权。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3日 10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