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恐禁毒反腐 中国与中亚国家汇聚更多“法治力量”

发布时间:2024-12-28 04:11:04 来源: sp20241228

   中新社 乌鲁木齐9月25日电 题:加强反恐禁毒反腐 中国与中亚国家汇聚更多“法治力量”

   中新社 记者 张素

  长期以来,暴恐、毒品、腐败等犯罪严重扰乱地区和谐稳定秩序。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4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围绕有效打击犯罪、维护长治久安,中国与中亚国家大法官交流探讨、深化合作,为加强反恐禁毒反腐等领域合作汇聚更多“法治力量”。

  严惩暴恐犯罪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新疆深受‘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叠加影响,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中国二级大法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说。

  沙依木表示,新疆法院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精准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暴恐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以及罪行重大者,依法从严惩处。对罪行较轻,能认罪悔罪者以及受蒙蔽、胁迫参加者,依法从宽处理。

  “中亚地区的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动主要是打着民族主义、社会、宗教和其他激进政治思想的旗号进行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分析说。

  面对日益增长的恐怖主义威胁,乌方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打击极端主义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预防恐怖主义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相关部门还重视查明并消除助长恐怖主义传播的条件和原因。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努尔占·约尔达斯别科夫认为,因恐怖主义罪行而遭受伤害并被认定为受害者的人在庭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必须在审判期间保障受害者权利”。此外,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案件往往具有事件多发、涉案人员众多等特点,要求法官具备特殊专业技能。

  源头治毒禁毒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民众福祉。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州法院副院长阿扎马特·朱马古洛夫介绍,为遏制该国境内吸毒和贩毒现象的扩散,吉方多措并举,例如制定国家反贩毒法,不仅为执法机构提供现代化工具机制,也提高了打击有组织贩毒犯罪网络的能力。

  “新疆法院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职业毒贩、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加大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沙依木表示,当地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现实表明,各国单靠自身力量很难彻底打击贩毒活动。”伊斯拉莫夫说,乌方呼吁出台涵盖更多国家的联合禁毒行动计划。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霍利克穆罗德佐达·达勒也认为,治毒禁毒需要营造凝聚各国力量的氛围,打击贩毒需要采取一揽子国内和国际层面的预防性、特定性措施。

  凝聚各方合力

  腐败对社会稳定、政治清明、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腐败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消除贫困等产生消极影响,这要求我们制定全国性反腐败政策。”朱马古洛夫说。

  “为打击腐败,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进行系统的法律和体制改革,目前取得一些成就。”伊斯拉莫夫说,包括出台反腐败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执行预防打击腐败国家政策的新机构“反腐败署”等,“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中国和中亚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

  近年来,中国法院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重点惩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等,并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依法推进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等特别程序的适用。

  着眼未来,与会法官建议加强地区层级合作,比如缔结关于开展打击犯罪的双边政府间协定、推进地区和全球倡议项目、设立地区腐败问题研究中心等,推动交流对话,凝聚各方合力。

  此次会上,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作主旨发言时表示,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在合力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深化司法协助合作,努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法院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法治力量不断充实中国—中亚国家全方位合作内涵。(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