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3:15:33 来源: sp20241122
文化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经济增长与文化传播的双重功能。当前,如何强化统筹指导,鼓励多方参与,增进资源整合,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基础上,推动我国文化贸易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值得探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贸易成绩令人瞩目。《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报告(2023)》指出,2022年我国对外文化产品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802.7亿美元,出口贸易额约为1636.8亿美元,进口贸易额约为165.9亿美元。尤其亮眼的是,自有品牌和IP频繁出海,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短剧等新兴文化贸易产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例如,2022年7月份,商务部等27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着力促进文化贸易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增强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中华优秀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意见》还提出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等多项任务举措,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
在文化贸易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目前除了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和网络短剧等数字文化新兴领域表现活跃之外,还需要有更多领域能展现文化贸易的重要作用。又如,如何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提升文化品牌国际影响力,有待研究。未来,需从多角度施策,提高文化贸易硬实力。
一方面,持续释放国内文化市场发展潜力,推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支撑起更加优质的国产文化产品和服务,在竞相服务国内市场的过程中产生国际影响力。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赋能文化产业和贸易全链条,带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做好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文化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过程中平衡文化传播、产业发展和产业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重视数字时代新机遇,提高数字文化内容的国际传播力,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发挥国内大市场和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开发。支持数字艺术、云展览和沉浸体验等新型业态发展,积极培育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游戏、数字电影、数字动漫、数字出版、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领域出口竞争优势,提升文化价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文化符号。(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罗立彬 齐 芳)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