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平安长江”专项行动已破获长江水域相关刑事案件6500余起

发布时间:2024-12-16 03:02:54 来源: sp20241216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梁秋坪、高清扬)公安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在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以来,公安部连续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长江规模性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活动。

罗辑介绍,今年3月,公安部组织沿江15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了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平安长江”行动,突出打击涉渔、涉砂、涉水运物流犯罪以及依法整治长江水运秩序的“三打击一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共破获相关刑事案件6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人、打掉团伙815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1800余次、整治重点水域、场所等5100余处,有力维护了长江水域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

在“十年禁渔”执法上,今年以来,沿江15省市和长航公安机关共侦破长江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5600余起,查扣涉案船只585艘,查缴非法捕捞器具1.1万余套,查获渔获物14.1万公斤,长江规模性非法捕捞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呈现哪些趋势特点?罗辑说,从作案时间看,非法捕捞活动受鱼类繁殖期、洄游期等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每年3至9月,是非法捕捞活动的多发期,占全年案发数的80%。从作案地点看,非法捕捞活动趋于点多面广的发散态势。随着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铺开,禁捕水域范围相对增加,特别是一些支流河汊、较易偷捕,非法捕捞活动案件高发地点由“一江两湖七河”逐渐转向偏僻天然水域。从作案手段看,利用新型禁捕工具非法捕捞的趋势明显。非法捕捞作案手段由“电、毒、炸”等传统方法逐渐转向新型禁用渔具、钓具。今年以来,利用锚钩、复钩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的案件同比增加近2倍,占全部案件的近40%。

此外,今年6月,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侦破各类案件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查实涉案江砂591万吨,涉案价值超2.5亿元,长江涉砂刑事发案连续三年下降,今年同比再下降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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