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各级法院应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出裁判

发布时间:2024-12-21 11:28:47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社 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7日对外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其中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最高法同时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的,可以将类似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作为本案裁判考量、理由参引,但不作为裁判依据。

  此外,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法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收录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法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入库案例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五种类型。

  今年2月,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当时入库案例已达3711件,刑事案例、民事案例分别占比39.15%、44.27%,基本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案例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最新发布的工作规程也对参考案例的出库、替换、修改完善等作出规定。(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