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1:38:17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海口8月26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6日对外发布《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简称《预案》),旨在高效有序开展海洋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
海南省是中国拥有海域面积最大的省份,受到多种海洋灾害影响。官方表示,《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内发生的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预案》明确,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承担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海洋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该委员会设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
根据《预案》,海南省根据海洋灾害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风暴潮、海浪灾害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海啸灾害预警级别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海洋灾害可能发生的发展态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海洋灾害预警会商,提高海洋灾害警报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预案》称,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最低至最高响应级别。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主要依据海洋灾害预警级别确定,如同时发生2种或2种以上海洋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则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确定海洋灾害应急相应等级。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海洋灾害预警级别,及时启动、调整、解除该省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等级,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及沿海市县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并通报媒体向社会发布。(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