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楼商标之争或导致其广东老字号资格也亮红灯?

发布时间:2024-12-15 23:33:01 来源: sp20241215

位于广州荔湾的莲香楼老店,由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经营 羊城晚报记者 李春炜 摄

  位于广州黄埔的莲香楼至泰广场店,由广州百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枫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 羊城晚报记者 孙绮曼 摄

  羊城晚报记者 李春炜 陈泽云

  莲香楼公司没有莲香楼商标使用许可,有莲香楼商标使用许可的不一定是莲香楼公司。广州百年品牌莲香楼因商标使用许可争议或导致被“中华老字号”除名(详见《羊城晚报》12月12日A3版报道)。相关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

  12日,有业内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目前的争议如果持续,不仅“中华老字号”不保,莲香楼的“广东老字号”申请资格也存疑。广州老字号公司则回复,将与莲香楼公司共同解决问题。

  广州老字号公司:

  坚持“普通授权”,将共同解决问题

  12月12日,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老字号公司”)就本报相关报道回应,莲香楼商标是普通授权的方式,这一点已由法院终审判定。此前双方在品牌授权的方式上存在争议,主要是莲香楼公司一直坚持独占授权。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重申,莲香楼公司主张的独占授权没有任何根据,“法院已经给出终审判决,大家应该就现在这个定论,在新的基础上谈”。

  该负责人强调,关于中华老字号复核的问题,仅是需要补充文件,“我们一直都是持开放合作的态度,我们也会继续按照商务部整改的要求,主动和莲香楼公司协商完成整改,我们相信莲香楼公司作为品牌经营方,没有理由也不能去做损害品牌的事。”

  莲香楼公司:

  拒绝接受“普通授权”,将努力解决问题

  对于广州老字号公司给出的商标“普通授权”定性,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香楼公司”)表示“拒绝接受”。莲香楼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嘉盈表示,拒绝签署承认商标属“普通授权”的文件,将在征询法律意见后采取行动,进一步厘清莲香楼公司招标合同中的商标使用性质。

  莲香楼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表示,一旦签署商标属“普通授权”文件,公司在法律上会有“认可商标使用性质”的风险,不利于下一步维权。该律师同时指出,商标许可性质需要双方通过合同厘清,但中华老字号资格复核文件只是商标许可证明。因此,莲香楼公司呼吁相关方先给予本年度的商标许可文件,携手保住中华老字号的荣誉。

  业内人士:

  商标“普通许可”或无法申请广东老字号

  有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这次被商务部等5部门点名整改的另一家企业——广州市泮溪酒家也是因为商标授权性质争议被“亮红牌”,其公司也拒绝签署商标“普通许可”协议。

  该业内人士介绍,让老字号企业和老字号商标分离,其原意是好的。此前有外资企业在购买国内老字号企业股权后停止使用老字号品牌,导致部分老字号品牌没落并最终消失。“后来,中标老字号企业都要承诺使用老字号商标,并向商标持有人缴纳使用费,本意是确保老字号品牌存续并增值。”该业内人士说。

  但莲香楼品牌之争违背了这一初衷。该业内人士表示,旷日持久的官司极大地损害了莲香楼的品牌形象,风格不同的莲香楼经营也造成了混淆,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商务厅近期发布的《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老字号企业应依法拥有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中,商标使用权要求一项被列明为“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认定管理办法还要求,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其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

  该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该认定办法,如果广州老字号公司坚持商标“普通许可”性质,将导致莲香楼公司等企业无法申请广东老字号认定。

  法律专家:

  法律行为应该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广东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温旭表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应该遵守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据莲香楼公司提供的资料,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对莲香楼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同年接手莲香楼公司时支付7000多万元,承担公司员工安置、医疗保险、独生子女奖励金乃至交通事故赔偿等历史债务。接手经营以来,莲香楼公司为使用莲香楼系列商标,以2006年接手时定下的每年以135万元为基数递增3%支付商标费,2023年商标费已达220万元,至今已累计支付2973万元。

  然而,2020年,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枫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10年期商标有偿使用许可合同显示,后者累计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为“不得低于成交总价355万元”。

  温旭说,两者支付的差距较大,显然有违公平原则。他表示,2006年至2020年,莲香楼从一家两次流拍的企业成为一家“外人冒着法律风险也要入局”的品牌,莲香楼公司的经营成绩是明显的。

  温旭认为,2006年的招标合同要求莲香楼公司工商税务登记必须在广州市荔湾区,经营场所和装修风格也不能改变,不得注册衍生品牌,“这么严格的要求下,义务和权利应该是对等的,如果这么大的付出只是获得普通许可,企业未必会参投”。

  温旭表示,莲香楼品牌之争后,有意参与广州老字号品牌经营的公司必然会更加谨慎,相关方应该更加透明公平地对待参与企业。

  广州老字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品牌所有权人,广州老字号公司是根据商务部门、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老字号振兴发展的要求,把对老字号的传承发展作为使命,赋能支持旗下老字号品牌发展壮大。广州老字号公司将继续秉承着弘扬盘活振兴老字号的精神,深化企业平台功能,与各经营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注:

  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由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为广州市政府全资控股企业。其中,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年成立,曾拥有泮溪酒家、莲香楼、大同酒家、陶陶居等等各具特色的饮食企业。2021年,广州市国资委支持设立的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宣告成立,莲香楼、北园、大同酒家等多个老字号餐饮品牌被集中归入该公司统一管理。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