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2:09:57 来源: sp20241206
涉外法治人才是各领域国际交往与合作的重要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壮大国家力量、提升国家形象提供不可或缺的人才支撑。伴随近年来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交流的持续深入,我国参与国际经贸与国际事务的程度不断加深,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亟须培养一批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进入发展快车道,培养方式日趋多元化,发展前景广阔。
涉外法治人才是指在国际法律事务、国际合作以及涉外法治领域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其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和国际组织框架,能够处理国际合作、跨国商业活动和涉外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此类人才应具备多方面能力素养。首先是掌握体系化的法学知识,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识别、评估与应对法律风险,促进纠纷解决。其次,在国际法等相关领域具有专长,熟悉国际法律原则、条约、惯例等知识和理论,具备涉外实务能力。在语言工具方面,涉外法治人才应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阅读、理解和处理外文法律文件。更重要的是,该类人才应具备国际视野,能够适应多元文化环境与国际交流语境,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与国际合作能力。还需强调的是,涉外法治人才应心系国家与人民,通过参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维护我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并通过平等对话与紧密协作,推动全球治理规则更加公平公正,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应对世界性挑战。
近年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受到政府与高校的高度重视,其教育模式与教学方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变革与创新。在教育模式方面,一些高水平大学越来越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海外学位项目,设立中外合作本硕连读项目等;二是设立国际交流与实习项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权威国际法专家来校开设课程或专题讲座;三是鼓励和指导学生申请境外留学。同时,相关高校不断加强校际、院系合作,如法学院校与外语、金融、管理、经贸等特色院校或综合性高校相关院系合作设立双学位或辅修学位,培养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此外,高校还在逐步增加有关涉外法学的专业数量,不断丰富和细化课程设置,并努力实现更多课程的全英文或半英文授课,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水平。
另一方面,教学方式日渐丰富多元。一是校内核心课程教学更加体系化。法学专业本科生在修读民法、刑法等基础课程的同时,还需学习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涉外型法学课程;国际法专业的学生则需较为全面地修读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海商法等细分领域的专业必修课程以及国际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专业选修课程。教师在授课中愈加重视讲授作为国际司法通行规则的英美法运行体系及判例式司法模式,并引导学生对中外法律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实现融会贯通。二是实务课程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已有一些高校开设涉外“法律诊所”课程,与涉外型律师事务所、跨国企业、政府外事部门以及国际机构开展课程合作,聘请实务专家进校讲授涉外法律实务的实操样态与经验技巧,如英美法诉讼实务中证据披露、交叉盘问、专家作证等环节的一般流程与典型案例。此外,近年来,不少高校承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等多种类型、不同级别的模拟教学和竞赛,让学生获得专业指导与实务操练的机会,使其能力、思维与素养得到快速提升。此外,也有部分高校组织学生到境外企业、国际性组织机构参加涉外实习、调研或游学等活动,开拓国际视野、提升涉外法律技能。
毋庸置疑,当今时代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已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具有多元化发展方向与广阔就业前景,将以急剧增长的人才数量、更加细化的专业分工以及快速提升的能力水平,在国家对外交往与国际经贸合作中展现才能。
一是国际行政事务处理。我国政府的外事、商务等部门以及国际组织、机构的法律部门需要一批政治素养高、法律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参与外事外交、国际人权保护、环境保护、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民事与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持世界秩序建言发声。二是涉外纠纷解决。涉外型律师事务所、国际性法律服务机构是涉外法治人才的聚集地,这些机构人员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和涉外法律实践,具备扎实的法律技能和应变能力,为我国商事主体的域外业务提供商事谈判、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三是对外商贸的运行维护与法律保障。跨国公司需要一批熟悉行业知识、精通行业法律事务的法律顾问、法务与管理人员,参与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纠纷谈判与诉讼等,在国际商贸舞台担当中方商事主体法律权益的“守门人”。四是国际法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高校及研究机构,也需要一批从事国际法、比较法、国际贸易谈判等学科的教学与研究者,通过深入研究国际法律理论与制度,推动涉外法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总体而言,涉外法治人才发展空间广阔、前景光明,将为推动我国建立健康、稳定、有序的涉外法治环境以及推进国际法治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饶淑慧,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编:李昉、李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