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5:27:31 来源: sp20241231
本报北京2月7日电 (记者常钦)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主动跨前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指导本地区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打破思维定势,优化登记工作,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改善不动产登记服务“软环境”,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硬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探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
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围绕各类项目,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创新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全生命周期以及土地转让和抵押阶段的登记服务,通过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实现“交地(交房、成交、竣工、抵押)即交证”。
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鼓励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对改制重组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改革发展。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人民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