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08:29:06 来源: sp20241221
“晒娃”不能成为生意 有国家已开始立法
别让“儿童网红”成为父母赚钱工具
文/弦子
美国歌星“小甜甜”布兰妮的个人回忆录近日正式发售,她在书中详细描述了自己当年如何被父亲当作“提款机”的经历。
然而,沦为父母“赚钱机器”的,并非只有那些年少成名的明星。在社交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一些萌娃已经开始在父母的安排下“触网营业”。把孩子的日常晒在社交平台上,在获得流量的基础上通过与品牌合作“捞金”,打造“儿童网红”似乎正被一些父母当成生意。
而本不该属于这个年纪应该面对的被虐待和剥削、被曝光和“凝视”,也正在成为这些不谙世事的孩子正在面对的烦恼。
被虐待和剥削的噩梦
当一些父母决定建立一个社交账号展现孩子的日常和爱好时,他们或许并没有想清楚,这对孩子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于一些孩子来说,成为“儿童网红”意味着一场被虐待或被剥削的“噩梦”的开始。
在美国亚利桑那州,47岁的妇女马歇尔·霍姆森因虐童遭到指控。这些年,霍姆森将自己收养的7名子女打造成了小有名气的“网红”。在视频平台优兔,霍姆森管理着主要用来分享7个孩子“冒险”视频的账号“奇幻冒险”,拥有约80万粉丝和逾2.5亿次点击量。据估计,霍姆森因此从优兔获得的广告收入约为250万美元。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看似欢乐的视频背后,却暗藏着7个孩子伤心的眼泪。
在霍姆森被指控后,调查人员通过回访了解到,这名狠心的养母不仅逼迫孩子们辍学在家,还要求孩子们每天只能对着镜头表演,如果不听话就会遭到打骂、几天不给饭吃、锁在衣柜、强迫洗冰水澡和喷胡椒喷雾等惩罚。
在这些恶劣行径曝光后,当地警方以涉嫌儿童虐待等7项罪名逮捕霍姆森,霍姆森在优兔上的账户也已被封禁。
通过发布孩子的图片或视频牟利,霍姆森案绝非孤例。
亚当斯是一个互联网儿童安全专家和孩子妈妈组成的非官方监督小组成员,这个小组专注于搜集和揭露一些父母在网络上涉嫌剥削孩子的真实案例。
亚当斯惊异地发现,一个名为“挑选套装”的网站主营业务是发布家长出售的孩子照片,一些家长还接收用户为孩子购买的泳衣等物品以及金钱打赏。
有分析认为,父母这样的行为等同于将自己的孩子置于一个被物化的灰色地带,会给孩子传递可以接受他人金钱和礼物的观念。
“当父母在网络上公开分享孩子的信息时,他们既是‘看门人’也是‘开门人’。”佛罗里达大学法学教授、作家斯坦伯格说,“有时候,父母也因此获得了足够多的社会关注和资金收益。”
被曝光和“凝视”的压力
还有一些孩子,甚至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生活在被父母用视频记录并展示在社交平台的环境中。他们无法准许或拒绝这一行为,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更无法保护自己的隐私。
为在社交平台上“博眼球”,美国“网红”科莱夫妇发布了一则捉弄女儿的恶作剧视频,遭遇了各路网友的指责。
愚人节当天,这对夫妇欺骗他们的女儿伊夫利,声称要把她最心爱的小狗送人,并故意诱导女儿对着镜头说出自己的心情。伤心的伊夫利放声痛哭,科莱夫妇拍摄下孩子全程情绪崩溃的场景,并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很快便获得了上百万播放量。
可伴随流量的,还有铺天盖地的批评与指责。“这已经不是恶作剧,而是恶意伤害!”一些网友认为这对夫妇太过分,将孩子最脆弱的时刻曝光在互联网上是对儿童隐私权缺乏尊重的行为。
将孩子的隐私公之于众,还会带来一定风险和隐患。在社交媒体照片墙拥有约9.2万粉丝的“网红”普里查德发现,她孩子的照片被他人“二次利用”,创建了另一个角色扮演账户,于是决定再也不在社交媒体上展示自己孩子的面容。“一些人盗用我孩子的照片来创建一个新的虚拟角色,并进行了一些无端的、没有下限的想象,这无疑是一种侵权行为。”
对13岁的美国女孩莫莉来说,成为照片墙上拥有数十万粉丝的“儿童网红”,不仅意味着隐私的丧失,还意味着不得不去承受被“凝视”和被评价的心理压力。
莫莉自幼学习舞蹈,她的社交账号由父亲克里斯管理,内容多为莫莉身穿紧身衣摆造型或是跳舞的图片或视频。可让莫莉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账号吸粉无数,但帖子下方的评论区,充斥的往往是有着“男性凝视”色彩的冒犯言论。
和莫莉拥有相同困扰的“少女网红”不在少数。作为未成年人,她们并不想自己被如此评价。
全球范围内引发关注
这些年,伴随“儿童网红”数量在全球范围激增,这一现象可能带来的风险引起关注。
哈佛法学院教授普朗克特将在互联网上公开孩子信息的风险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涉及犯罪及危险的行为会对儿童的安全、身心构成直接风险,二是发布以儿童为主题的内容可能被怀有恶意的人获取、重复使用或是挪作他用,三是潜在伤害孩子的自我意识。
“第三种风险虽然鲜被提及,但值得警惕。”普朗克特说,“通常,孩子们不会意识到家长为他们塑造出的公众形象究竟是什么样子,又会被如何解读。”
斯坦伯格认为,随着年龄增长,孩子们自然会想用自己认可的方式来定义自己,如果父母在社交平台过度分享他们的信息或是刻意塑造他们的形象,会令他们无比烦恼。
“儿童网红”被虐待和剥削的现象也在全球范围内引发重视。
一项研究发现,8至12岁的儿童对成为优兔主播的兴趣是成为宇航员的三倍。“网红”收入虽然有别,但最成功者可以赚到数百万美元。在照片墙上,即使是粉丝较少的“网红”,也可以在每篇帖子中获得约600美元收入,而粉丝较多者一篇帖子可以赚到1万到2万美元。
这些收益落入了谁的口袋?通常情况下,为孩子管理账号的父母成为获益者。将孩子打造成“网红”,为父母的虐待或剥削行为打开了大门。在大部分国家,这个行业没有设置明确的“护栏”,“儿童网红”的父母并没有受到监管,他们是孩子做了多少工作、获得多少曝光度、赚取的收益如何处理的唯一“仲裁者”。
有分析指出,当孩子们开始赚钱,或者当他们在成年人指导下对着镜头说特定的内容时,这种行为就不再只是游戏或爱好,而是工作。即使是最善意、最有爱心的父母,也可能不是“儿童网红”最合适的管理者。
一些变化在悄然发生
对此,一些国家已经开始通过立法,来维护“儿童网红”的权益。
法国是为“儿童网红”立法的“先行者”。在法国,孩子们必须获取相关执照才能成为“网红”,而他们因此获得的收入,必须存入一个专门的银行账户,供他们年满16岁后使用。这一法案由法国国民议会议员斯图德起草,于2020年10月被议会通过。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副教授戈安塔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国的这项立法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是领先的,但它究竟有多大效力,还需要在实践中获得检验。
1938年,幼时曾主演卓别林电影《寻子遇仙记》的库根在长大后得知,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已经花掉了他作为童星时赚的数百万美元。库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自此,美国加州通过了“库根法案”,以保护有类似经历的儿童。法案要求,必须将童星收入的15%存入信托账户。
虽然“库根法案”并不适用于在社交媒体上成名的“儿童网红”,但随着越来越多“儿童网红”被虐待和剥削的案例被曝光,一些变化也在悄然发生。
美国伊利诺伊州8月通过一项法律,要求在付费网络内容中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姓名或照片的成年人将部分收入存入信托账户,这是美国首次通过此类法律。该法律要求,父母预留多少收入取决于孩子在付费内容中出现的程度。如果孩子出现在全部视频中,则必须预留至少一半收入。
这项法律将于2024年7月生效。有分析指出,虽然没有要求父母报告有关孩子收入的信息,但它确实赋予了“儿童网红”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然而,规范打造“儿童网红”的行为,仅靠立法还远远不够。有专家认为,当儿童在网络中被消费、被物化,还需要有效地教育、监督监护人,使他们履行好相关责任,自觉成为合格的“数字家长”。(新民晚报)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