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汛 山西加强汛期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15 10:15:24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太原6月1日电 (吴琼)记者6月1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6月1日上汛,山西安排部署汛期防范工作。

  日前,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上汛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6月1日8时起全省正式上汛,主汛期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执行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和要求,细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重大水旱灾害有效合力。

  突出防汛重点,加强防范应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水库、淤地坝、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力度。科学调度骨干防洪工程,确保水库、水电站等重要设施安全度汛。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市易涝区等重点部位,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做好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

  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各有关单位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并做好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时段预报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联合会商,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关键时刻,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参加山西省防指防汛联合值守,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叫应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预字当先,超前部署,特别是突出抓好暴雨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强降雨来临前,相关地区及时会商研判,视情况采取“关、停、撤、避”等有效管控措施,“果断、彻底、安全”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落实报告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关于信息报送的要求,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确保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及时报送,突发险情第一时间上报,详细情况续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