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3:08:58 来源: sp20241124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周群峰
发于2024.8.19总第1153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不可想象!”
近日,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财政局局长刘相进在其办公室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出上述四个字。他的震惊源自一份官方通报。
2024年7月,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披露,辽阳县首山镇孔姓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曹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集体资金8730万元,侵占集体资金828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约37万人口的辽阳县,去年财政收入还不足10亿元(9.98亿元)。
首山镇地处辽阳县中部,是县政府所在地,矿产资源主要有铅矿石、铁矿石。近日,《中国新闻周刊》在该镇采访时了解到,通报中的“孔姓台社区”实为“孔姓社区”,该社区原为孔姓台村,2003年前后与另外两个村(马家庄、魏家沟)合并为马家新村。
2012年,因鞍钢的某国家重点项目占用马家新村孔姓台组土地,辽阳县政府对孔姓台组进行征收。多位村民称,孔姓台组动迁时全村人口只有800人左右,该村被征收后,当地在县城成立了孔姓社区,曹军担任孔姓社区党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2019年卸任。
一个800人的社区的书记,是如何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过亿元的?
上任3年遇上动迁
多位孔姓社区居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曹军生于1965年,其祖辈都是孔姓台村人,文化程度为初中肄业。曹军年轻时就去鞍山、营口等地经商,做过饭店、钢材等生意。2009年下半年,在外经商多年后,曹军回到马家新村做党支部书记。
他们称,曹军回村前,已经把户口迁到了鞍山市,变成了城镇户口。当时,城镇户口回迁农村的难度非常大,他却顺利把户口迁了回来,让村民们感到意外。
孔姓社区党员曹德强说,曹军出任支部书记前,村里很多党员都不知道此事,因此后来听说他要回来当村书记,大家都非常惊讶。
辽阳县首山镇党委书记赵乃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或许与当时的政策和个人意愿有关。“当时组织上提倡在村两委换届时,三类人可以回村任职,分别是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企业家(即致富能手)。曹军属于在外企业家,另外,他的一些家人也在老家,他本人有回乡的意愿。”
曹军做村支书不到3年后,一份公告引发关注。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这份2012年4月28日辽阳县政府发布的公告显示: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相关范围内孔姓台组的房屋、土地及地上物实施征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首山镇人民政府。
这份公告还特意强调,发布之日起,孔姓台组区域内的耕地、山林停止耕种、经营,自行耕种、经营的,征收时不予补偿。在项目规划区域内,停止所有户籍、房产及各种经营活动的审批。
多个信息源显示,上述国家重点项目,即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项目。
2012年7月15日,辽阳县孔姓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发布通知称,根据民意调查问卷反映,目前已有超过85%的村民同意搬迁。领导小组决定,孔姓台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当日正式启动,凡在一个月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被征收户,每户奖励5000元,优先选房。
辽阳县首山镇人大主席李永龙在孔姓台组动迁时任首山镇工业办主任。他说,领导小组由时任县长任组长,时任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下设6个农户组和1个企业组,分别负责处理动迁时与农户、企业相关的事宜。
作为镇里的干部,李永龙那时几乎天天与曹军见面。动迁时,曹军被分到了领导小组下的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汇总百姓的诉求想法、宣讲政策等,上传下达,配合领导小组工作。
李永龙记得,当时只要是孔姓台组户籍的村民,每人都会有18.8万元的资金补偿。2012年8月,200多户800人左右的孔姓台组整体搬迁。搬迁后,孔姓台组与马家新村剥离,成立孔姓社区,曹军出任社区书记兼社区主任。
永联公司
搬迁的同时,回迁楼的建设也被提上议事日程。
辽阳市纪委监委一位办案人员表示,因看到有的村庄动迁后,通过招投标,由企业承建的回迁楼质量不好,“孔姓台组村民主动提出由村里来建回迁楼,这个想法得到了政府批准”。
回迁楼的名字为“孔姓新区”,位于辽阳县城,由辽阳永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联公司”)开发,预算资金为4.06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拨付的动迁费。
天眼查显示,曹军与建设回迁楼的永联公司关系密切。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8日,曹军在公司成立时便持有该公司股份。事实上,该公司最初的三个股东都是孔姓台组的村干部,分别是曹军、曹莽、王丽男。
辽阳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是因为最初村民们决定由村集体成立这家公司,但按照工商登记的要求,村集体不能作为独立股东成立房地产公司,与此同时,村集体也没有多少资金。因此,就由三个村干部代名来代表村集体。
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800万元。李威说,永联公司成立时,曹军用借到的800万元作为实缴资金,注册完公司后,当天就把800万元取走了。“曹军这么操作,是因为根据当时的《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必须实缴资本。因此,他通过这番操作产生银行流水,之后马上就把钱撤了回来。”
曹军撤出资本仅过了一两个月后,一部分动迁款到账,村集体有了一定资金后,就又存了800万元到永联公司账户。
李威透露,2014年,回迁楼基本完工了,产生了巨额利润。因为回迁楼除了满足村民回迁的住宅需求,还建了商业配套项目。其中一栋商业项目以1.1亿元的价格售卖给了辽阳县政府,县政府买下后将此作为辽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这笔款项打到了永联公司的户头。而曹军后来被认定挪用、侵占的资金,主要就来自这些收益。
2014年,曹军看到了商业配套项目产生的巨额利润,个人心态发生了变化。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数为10人左右),提出按照工商部门规定,村集体不能成立这种房地产公司,需要转成个人股份,这个提法在会议上被通过。
此后,村集体注入的800万元又从永联公司退出。曹军向公司注入800万元。永联公司的三大股东变成了曹军一家三口(曹军与其妻子、儿子)。
李威说,事实上按照规定,村集体只要不是独立股东就可以成立公司。而且这种重大事项,需要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才可以决定。
2015年,孔姓台组动迁户陆续搬迁至孔姓新区。当年4月14日,曹军退出公司,退出前的持股比例为50.6297%。之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成了曹华。天眼查显示,曹华目前持股比例高达90%。
辽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称,曹华是一名沈阳的老板,与曹军为朋友关系。退出后,曹军虽然名义上不再是永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他仍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对于该案件,有一种说法是,曹军让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作为开发商建回迁楼并获得收益,属于合法利润,不应该被当成集体资金和涉案金额。
针对上述言论,辽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何海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永联公司通过建回迁楼产生的所有利润,几乎都来自政府拨付的4.06亿元预算资金。“不管永联公司换了多少个股东,该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村集体,而且永联公司成立后就只做了这一个项目。”
李威也表示,“单从工商注册信息看,(经过曹军的一番操作,)永联公司是私人企业。但实际上,该公司成立目的就是给村民建回迁楼,曹军代表的是村集体,由此产生的利润应属于集体资金”。
挪用8000多万元到海南炒房
在涉案的过亿元资金中,曹军挪用的集体资金占了8730万元。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挪用时间绝大多数发生在2017年,他将这部分钱挪用后,几乎都用在海南炒房。
三亚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三亚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市房屋销售面积213.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1%;房屋销售总额551.46亿元,同比增长96.8%
李威称,曹军在海南炒房时,出手非常阔绰,有时一买就买几十套,这些房产主要在三亚市,少数在东方市。曹军个人名下海南房产很少,大多数挂在其妻子、儿子、儿子的朋友等人名下。
办案人员在用大数据调取证据时发现,一些办了房产证的楼房可以轻松调取证据,但曹军炒房时,一些房产只做了网签,还有的只是与买房者通过售楼处做交易,然后通过售楼处再转手加价卖掉,这都增加了办案难度。
李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查办此案,专案组的成员曾多达30多人,有些办案人员去海南办案,待一两周时间,却迟迟联系不到房主,好不容易找到房主电话,对方还误以为是诈骗电话,不愿意交流。房主散落在全国多地,要想查清交易款项、转账方式,工作量非常大,如同大海捞针。
最终,办案人员查封了曹军在海南的44套房,全部位于三亚,当时的购房总费用大约为1.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海南实施全域限购。其中,三亚等市实行限购的区域,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曹军本想在炒房获利后,把挪用的资金还上,还能赚一笔利润。没想到,海南的房地产形势发生变化,很多房产不好出手了。他担心挪用集体资金的事被审计发现,就想通过侵占集体资金的方式,堵住此前挪用资金的窟窿。
李威说,这也是为什么曹军侵占集体资金,绝大多数发生在2019年和2020年。
与挪用资金被审计时很容易暴露相比,侵占资金是靠虚构工程量等实施,具有一定隐蔽性,增加了审计难度。
办案人员说,曹军侵占资金的方式是,回迁楼建完后,他再找建筑商签一个虚假合同,“比如说室内墙面装饰的刮腻子,实际做了1万平方米,他对外称做了2万平方米,建筑商把账走完后,把侵占的钱再还给曹军”。
辽阳市纪委监委为了查明其虚构的工程量,对孔姓新区整个工程做了审计,发现曹军共侵占集体资金8280万元。办案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套取到巨额资金后,曹军将其中的近5000万元填补了挪用款项的部分窟窿。
《中国新闻周刊》从辽阳市纪委监委了解到,曹军除了涉及挪用集体资金和侵占集体资金外,还涉及倒卖孔姓台组矿石等问题。
2024年5月,曹军被开除党籍。办案人员透露,曹军案为异地办案,不在辽阳县审理。目前,已经被检方移交到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辽阳市纪委监委多位受访者表示,曹军案判决生效后,查封的房产将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将按照规定归还孔姓社区,由社区居民集体研究决定如何分配。
何海波称,目前基本可以认定,曹军有能力做到全额返赃,弥补其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
他还表示,曹军案受到关注后,辽阳县委县政府专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之后,对相关人员追责的工作也将开展。
“三资”管理使用难题
曹军案的线索,与群众向辽宁省纪委监委举报有关。
2021年,辽宁省纪委监委将收到的涉及曹军案的线索转件给辽阳市纪委监委。何海波称,曹军的儿子和妻子非常高调,经常开着豪车招摇过市。这也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经过一年多时间查办,辽阳市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穿透,把其房产、资产、车辆等锁定。
何海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村干部的问题,一般县区纪委监委甚至乡镇一级的纪委都可以查办,但曹军案由辽阳市纪委监委承办并立案,说明辽阳市对该案非常重视,相当于提了两级查办。
2023年9月15日,接到电话后,曹军主动来到辽阳市纪委监委,随后被留置。
李威说,在被留置的第一个周期(3个月)内,曹军几乎一直在对抗,办案人员陆续出示大量的人证和物证后,他的态度开始有些变化,但仍不断反复。直到最后,曹军说,如果放他出去,他能把房子卖掉,把当时挪用的钱都还上。
曹军案发后,关于社区书记“小官大贪”的话题也受到热议。有分析指出,社区是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社区书记既非公务员,也无行政级别,但作为城市基层组织负责人,在拆迁补偿等重大利益前,发挥的作用十分重要。像曹军一样被查的社区书记不在少数。
2023年4月26日,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大滩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崔延元因犯贪污、滥用职权等罪,获刑13年。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他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近千万元。
成都市纪委监委曾通报称,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龙港社区原党委书记张小林违规设立“小金库”,个人累计随意支取资金140余万元。2018 年,其卸任社区书记后,安排自己的岳父管理商铺。社区居民发现原本属于集体的近千平方米的商铺,转眼成了张小林个人财产。
在这些案件中,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的案例颇受关注。“三资”是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农村集体兴办的企业资产等;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果园、荒地、荒沟面等。
除了曹军,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的相关案例还包括,丹东东港市椅圈镇夏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巧年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9万余元;铁岭市昌图县付家镇唐家围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万友违规将村集体20亩土地及林地低价发包等问题。这些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等处分,有的还被责令辞职。
关于这一领域的腐败主要集中点,在一次媒体访谈中,重庆市巫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包仁贵表示,从近年该县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来看,经济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较为普遍,同时也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高、违规使用资金等风险隐患。
“我们查办的一起案件,就因村集体对上级财政投入资金未经群众大会讨论、未做好可行性论证,违规决策实施水蜜桃基地项目,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32万余元。”包仁贵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乐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非常复杂。一方面,它与农村集体本身在法律上的复杂性是难以分开的,如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等;另一方面,它也与当前农村集体的治理结构和机制不够完善相关。
比如,许多地方没有建立村集体组织的专门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混淆不清、合二为一等。另外,由于复杂的历史、文化等原因,一些村庄的治理还存在着选举、罢免机制不完善。需要特别提到的是,有时村庄治理的监督机制没有真正有效地建立和发挥作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村民长期反映村庄治理问题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现象。
蔡乐渭认为,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可从多方面入手。应该真正建立可以有效实施的监督制度,包括专门机关的监督、上级政府的监督、村民的监督、社会的监督等等。此外,应在法律上将基层自治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开,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类似于股份化的改造,使之可以建立真正有效的治理结构。
《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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