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3:46:57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4月8日电 据“沈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8日召开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另外,沈阳市将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及服务举措,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其他申请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中新财经)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