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7:09:33 来源: sp20241201
本报讯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燕)“请注意这条送达约定条款,您提供的合同通讯地址为后续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还有这条,您借款金额在20万以下,若有争议,约定走小额速裁程序……”
近日,借款人陈先生在申请金融借款时,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特别对借款合同中两个条款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
为何专门对这两个合同条款进行特别强调?这还得从一份干货满满的司法建议说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急剧上升。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类案件大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因当事人预留地址不明,导致起诉状、开庭传票、执行通知书等难以送达,不仅延长了审理期限、降低了审判效率,相关金融机构的权利也难以得到及时维护。
针对金融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光明区法院决定以司法建议的方式为该金融机构“开方”。针对金融借款类案件存在的送达难、审理周期长等问题,今年3月,光明区法院向该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今后的借款合同条款中增加“确立通讯地址为法定送达点,确保文书精准投递”“20万以下借款争议,预设小额速裁程序选项,畅通快速解决通道”两项约定条款,旨在解决该类业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该金融机构高度重视,于4月底回函表示完全采纳,吸纳司法建议相关内容,立即组织修订金融借款合同模版,并在旗下所有分支机构推广落实。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光明区法院持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完善审判机制,推动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提速增效。截至今年4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金融案件审理周期从之前的30天降至20天,简易程序金融案件审理周期从45天降至30天。在效率提高的同时,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小额金融贷款案件息诉率由95.6%上升至98.9%。
(责编:梁秋坪、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