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3:22:27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太原10月23日电 (记者 杨杰英)“有效的人才激励制度和措施,是激发广大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山西省科技厅副厅长牛青山23日表示,山西通过建立新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经费保障、积极推进“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等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激励。
山西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等5部门出台了《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引(试行)》,积极推进全省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
山西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选择了4所省属高校,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为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充分激发科研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试点完成后,将进一步推广实施。
在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经费保障方面,山西省科技厅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经费,对领军、重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资助。坚持把培育战略人才力量的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研究出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举措。
比如,在基础研究计划中,资助青年科学家比例要稳定在60%,在科技计划重大专项中探索试行“双主持人制”,在领军、重点团队核心成员40周岁以下不少于三分之一,青年团队核心成员38周岁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努力形成青年、优青、杰青科技人才培养梯队。
山西省科技厅出台《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推动“四链”融合,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山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科技副总”项目是山西省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山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今年8月,首批选聘“科技副总”13名,双方合作开展的项目,省科技计划择优进行支持。“科技副总”期满考核优秀的,在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科技副总”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山西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