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5:30:41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8月14日电 自然资源部14日召开生态保护修复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答记者问表示,新征程上,自然资源系统要真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行动,牢牢抓住资源使用这个源头,切实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位,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到位。在以下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全链条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督促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切实履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确保“谁损毁、谁复垦”。加强预防控制,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和施工时序,减少土地损毁和生态破坏。推进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与项目建设统一设计、统筹实施,实现“边建设、边复垦”。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增加生态保护修复内容和措施,对建设占用导致重要栖息地碎片化但未明确修建生态廊道等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的,不予通过方案审查。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减少发展的资源代价,使生态保护修复成为重大工程建设的“标配”,让绿色生产方式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二是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控,将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体现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登记、开采过程管理、闭坑管理等各环节,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谁破坏、谁治理”。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和开采设计。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报审查制度,推动生态修复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等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通过上述举措,切实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项目用海用岛各环节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和新增用岛,切实加强用海用岛项目生态修复事前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生态保护修复义务。经依法批准的用海或用岛项目,应明确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促进生态化使用的措施。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大陆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修复形成相应数量的生态恢复岸线,鼓励先修后占,确保项目所在市(或省管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岸线修复措施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通过上述举措,最大程度减少涉海工程对海洋和岸线资源的损伤和代价,守住我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提升近海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拓展人民群众的亲海近海空间,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