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7:23:50 来源: sp20241110
创业投资具有“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征,更加适应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多方面政策举措。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就业内关注的《政策举措》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答。
覆盖“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
“创业投资一头连着产业、一头连着金融,既要衔接上游的研发端,又要适配下游的应用端,很多创投机构和被投企业还都是中小民营企业,可以说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说,创业投资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这次国家出台《政策措施》旨在优化创业投资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活力,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据李春临介绍,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找不到好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为解决这个事情,在这个文件里面也明确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
在管理端,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引导保险等长期资金进入创投行业
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介绍,这些年,金融监管部门持续优化保险资金监管政策,先后印发了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等五份监管政策文件,全面破除阻碍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障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了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规模的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拓宽创业企业长期资金的来源。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在监管政策层面上是畅通的。
为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作用,更好支持创业投资,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标准,推动释放更多保险资金进入到科技创新领域。
“比如,部分保险公司前期投资的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这些都是一些重要的体现。这些保险资金投资的项目领域聚焦的都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李明肖说。
李明肖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积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表示,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在推动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王海琳介绍,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王海琳同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也将指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相关政策,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长期耐心资本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创业投资营造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
据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介绍,到2024年一季度末,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有1.25万家,管理的基金有5.5万只,管理的基金规模约14万亿元,其中在信息技术、半导体以及生物医药等重点科创领域在投项目有10.4万个,在投的本金有4.6万亿元,可见创投行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吴萌表示,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立足资本市场,为创业投资营造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
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努力为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提供更加有效的工具和平台。吴萌表示,《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新“国九条”发布之后,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在各方的支持下加快完善资本市场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有针对性地丰富资本市场工具、产品和服务,努力为畅通创业投资的“募投管退”循环提供更好的市场基础和支撑。
做好差异化监管安排。吴萌介绍,从制度层面来看,2023年7月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并且还专门设置了专章,在投资范围、投资期限、投资策略等方面都明确了应该符合的相关条件,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也明确了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于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方面提供便利。前期证监会也指导基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有关自律规则,比如,对于《登记备案办法》作了修订,其中对创投基金的首期最低实缴资金做了差异化安排。
积极支持行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吴萌表示,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更好体现和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同时支持行业提升综合实力,包括建立差异化和前瞻性研究、筛选和估值能力,强化风险管控和合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责编:杨虞波罗、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