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加强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11-28 01:45:23 来源: sp20241128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7年起,国务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改称“师范生公费教育”,并调整了履约任教期限。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入学前签订协议,在学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免学费、住宿费,享受生活费补助),毕业后需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截至2023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15万人,毕业生履约任教率超过90%,其中约90%在中西部任教,为基础教育一线补充了一大批优质师资,在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均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包括中西部地区的中学将硕士研究生作为教师招聘学历要求,但同时,我国中小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与国际水平仍有差距,且中西部与东部差距明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别指出要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为落实中央指示精神,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办法》,经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施行。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请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研制过程?

  答:教育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新要求,着力深化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政策绩效评价与调研,全面分析近十年来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成效与不足。多次召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和部属师范大学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并通过电话调研、实地走访等,了解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对相关政策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与财政部等部门反复研商,基于2018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呈请国务院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转发。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分为总则、选拔录取、分段培养、履约任教、激励措施、条件保障、附则等七个部分,共28条,对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做了系统全面规定。

  一是总则(第1—3条)。明确培养宗旨、对象范围与履约基本要求。二是选拔录取(第4—6条)。明确重点服务地域、提前录取政策,以及在校期间进入、退出的规定等。三是分段培养(第7—8条)。明确免试读研转段考查、本研衔接设计教学的培养实施环节。四是履约任教(第9—16条)。明确履约任教具体要求、根据排序选择定向地(市、州、盟)流程,以及违约惩处办法等。五是激励措施(第17—20条)。明确学业奖励、专业发展、农村任教等方面的支持举措。六是条件保障(第21—27条)。明确履约任教有编有岗、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督导检查强化落实等保障措施。七是附则(第28条)。明确政策施行时间、过渡政策及其适用范围等。

  四、从“师范生公费教育”到“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在哪些政策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答:《实施办法》以本研衔接整体提升培养层次为重点,以定向地(市、州、盟)深入推进省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关键,以不同阶段的学习激励为杠杆,以强化履约任教要求为保障,示范引领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补充。一是提升培养层次。在原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基础上,支持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后再履约任教。二是优化师资配置。在原有政策重点为中西部培养输送教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到中西部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任教,推进省域内优质师资均衡。三是强化履约要求。除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履约任教情况与信用记录挂钩。四是创新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才能实现本研转段。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排序,按序选定履约任教地(市、州、盟)。通过综合表现优秀者优先选择的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五、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办法》还提出了哪些保障举措?

  答: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财政资助覆盖培养全流程,进一步激发公费师范生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此外,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鼓励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二是确保工作岗位。教育部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部属师范大学培养能力,商相关部门统筹制定每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专业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的地(市、州、盟)范围并报教育部审定。各地通过组织专项招聘,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三是强化培养支持。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与高校合作机制,集中最优质的资源用于公费师范生培养,并建立毕业生职后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将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有计划地培养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四是明确部门分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落实、履约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教育部门负责做好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保障不力的省份将酌情削减其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