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条新措施促两岸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9 06:26:08 来源: sp20241119

  【港澳台专线】福建13条新措施促两岸融合发展

   中新社 福州4月28日电 (记者 闫旭 龙敏)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28日在福州表示,近期,福建省有关部门着眼广大台胞需求,立足增进台胞福祉,继续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三个方面13条,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当天,福建省举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政策措施。去年11月27日的首场相关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5条惠台利民政策措施。

  此次发布的新措施涉及三个方面。其中,在便利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方面有4条措施,包括在闽政通APP设立“台胞专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的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免申即享”;健全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福建线上服务平台”;面向马祖同胞推出“福马同城通”卡。

  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方面有6条措施,包括设立台商海峡两岸产业投资基金;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对台跨境贸易便利政策;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闽台航运船舶和企业发展;推动闽台共同开展标准共通合作。

  鼓励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方面有3条措施,包括组织实施海峡两岸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就业创业扶持计划;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气象工作渠道;为台胞在闽参加多种类船员培训、申办大陆船员证书提供便利。

  陈志勇称,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工作准备。近段时间以来,福建各地各有关部门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对台政策措施,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下一步,将继续以台湾同胞福祉为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和成果,让台湾同胞在共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利益更多、福祉更实、未来更好。(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