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0:13:27 来源: sp20241130
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意见》强调,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正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开始,普惠金融发展走过十年历程。在此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作为新阶段普惠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五年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安排,对我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记者梳理,《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内容,包括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聚焦重点领域、强调保险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
聚焦重点领域,《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丰富创业、助学等金融产品,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服务。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在这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破题需要多方发力,协同施策。《实施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从三方面着力,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具体来看,一是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保险保障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可得性、便利度。优化小微金融业务规则,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服务模式,精准匹配服务需求。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制造业、外贸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倾斜金融资源,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动能,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稳岗。构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策和服务精准触达经营主体。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贷质效提升系列行动,包括首贷拓展、信用贷提升和“伙伴银行”行动,面向无贷企业拓展金融服务,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逐步建立“信贷+”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伙伴。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丰富服务小微企业的财产保险和服务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人身保险产品,优化服务模式。
“下一步,商业银行应高质量发展普惠金融,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进一步破解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为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董希淼表示,要全面落实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安排,加大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有效激励,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更有能力、有意愿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伙伴。同时,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良性竞争,让中小银行“门当户对”地服务好小微经营主体。
有分析认为,无论大中小金融机构,在对接服务小微企业的时候,都应从小微企业真实需求出发。同时,要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要发挥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优势,在保险服务、财务管理、商机撮合、数字化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帮助,更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逐步建立‘信贷+’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新产品、新模式,进一步提振小微企业的信心和预期,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和扩大生产。”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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