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安置争议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4-12-01 01:36:49 来源: sp20241201

  “等了8年,我们终于住上了期盼已久的安置房。”当事人的释然感慨是对法院工作最美的赞词。

  事情还得从一件看似平常的行政纠纷案件说起。

  2023年3月,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原告董某等53人分别诉被告青海省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继续履行行政协议的53件行政起诉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行政协议,支付协议约定的双倍安置过渡费。

  一下子收到这么多起诉状,诉讼服务窗口立案人员当即汇报给了立案庭庭长刘艳霞。刘艳霞仔细翻看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发现53名原告均系某县旧城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因长达8年之久未收到安置房,遂将某县住建局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安置过渡费。

  卷宗中户口簿、收入证明、租房合同等证据显示,案涉的大多数当事人靠打工维持生计,而且大都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大大小小几口人8年期间全靠租房居住。

  “8年时间有多难熬啊,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这些老百姓对法院该有多失望。”了解了案情后,刘艳霞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行政诉讼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这份特殊性决定了解决行政争议的手段也应多元化。望着办公桌上西宁铁路运输法院与政府部门签订的《依法推进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施方案》,刘艳霞将心里的想法汇报给了分管该案的副院长李成花。

  李成花与立案庭法官一同研判案情,认为案件关乎老百姓基本生存问题,且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大,应当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在征得原告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迅速启动了诉前化解工作,主动约见53名原告。

  “这8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外面租房住,成本真的太高了。”“房子拆迁时,我还在孕期,现在孩子都上小学了,我们还没有住进安置房。”“我的父亲等了8年安置房都没有等到,现在已经去世了。”……

  第一次约见,53名原告全部参加,也许是因为8年来的委屈无法诉说,那一刻大家的情绪一泄而出。深谙调解之道的李成花没有打断他们,而是耐心倾听大家的宣泄,并表示一定会依法妥善处理。

  “我认为过渡费是次要的,交付房屋才最重要。”碰头会结束后的方案讨论会上,李成花说道。大家一致认为如果支付53名原告8年间双倍过渡费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这笔费用将相当可观。若政府无力支出或不及时给付,判决将会成为空头支票,老百姓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案件的根源在于解决住房,如果把限期交付安置房作为协调重点,该批纠纷就能够得以化解,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将得到保障。经主动和被告某县住建局协调后,诉前化解的重点由支付过渡费确定为限期交付房屋。

  组织53名原告、某县住建局、某县司法局及开发商工作人员开协调会,成了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工作重心。

  “从2023年3月我们穿着棉衣第一次去协调,中间来来回回去了十几次,到12月,房屋交付后我们再去回访又是穿着棉衣。”法官助理冯忠贞回忆起这件案件时不禁打趣道。寒来暑往,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场从春天到冬天的“调解战”整整持续了9个月。

  “韩局长,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行政协议,已经给老百姓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行政被征收人提出支付双倍安置过渡费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抓紧交付老百姓的安置房,7月底到底能不能交付?”李成花问住建局和开发商负责人。

  “李院长,7月底交付恐怕是不行……”

  “目前安置房已经完成了消防验收,还有最后的收尾工作,我们想办法一定在8月底交付。”

  最后一次协调会上李成花望着53名原告问道:“8月底交付大家同意吗?”

  “只要能交付就可以!”那一刻大家疲惫的脸上又多了一份期待。

  经过十余次的沟通协调,2023年8月底,53名原告的安置房如期交付,部分安置过渡费已经通过调解抵付房款,另有部分过渡费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推进。

  “8年的等待终于在今天有了结果,以后再也不用租房了,我们有自己的家了!”53名原告拿着钥匙,难掩心中喜悦。

  “老百姓的房子迟迟不能交付也是我们心里的一个疙瘩,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某县住建局、司法局及开发商工作人员望着53名原告的笑脸如释重负。

  近年来,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将诉源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西宁地区“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近三年来,通过府院联动诉前成功化解行政案件54件,诉中成功化解行政案件258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杨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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