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7:41:46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北京9月10日电 (谢雁冰 梁晓辉)统计法修改决定草案1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草案在现行统计法第五条中增加“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的规定。
决定草案明确,将统计法第五条修改为: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决定草案还明确,在现行统计法第二十一条中增加“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的规定。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归档等管理制度。
据知,现行统计法于1983年制定,1996年、2009年作过两次修改。(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