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0:11:21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杭州12月8日电(张煜欢)8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建立杭州市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政策制定情况。记者获悉,杭州将建立以困难家庭为单位的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全面构筑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政策吹风会现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供图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虽然杭州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居国内、浙江前列,但部分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自费费用负担仍然较重。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水平。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通过主动发起困难人员监测预警、加强医药服务有效监管、建立暖心基金兜底帮扶等三项管理制度,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在保障对象方面,此次《实施意见》主要面向杭州市持有效期内民政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统称持证困难群众)。
具体来看,持证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结算并享受各类医疗补助后,其上一年度承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以下标准的部分给予100%兜底保障:特困人员5000元、低保家庭3万元、低边家庭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里重点提到“合理医疗费用”。对此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提出“合理医疗费用”,是不提倡参保人员使用过度、高额、治疗必需之外的费用。“比如医美、种牙、高端医疗、特需病房等,这些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范围,不能列入兜底保障。”
此外,杭州还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管理力度,实施合理医疗费用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暖心基金开展兜底帮扶。
据悉,《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