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1:26:22 来源: sp20241127
为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解决孤独症儿童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今天,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启动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促进完善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提升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能力水平和保障条件,有效改善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2024-2025年,各省(区、市)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先行健全孤独症儿童关爱工作机制,落实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和关爱服务措施。
2025-2028年,推动所有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普遍健全孤独症儿童关爱工作机制,落实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和关爱服务措施。
(一)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提升行动。
1.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
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孤独症儿童康复实际需求,新建或利用已有妇幼保健、康复医疗、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福利、精神障碍康复等机构,开展公益性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场地租金减免、水电气暖优惠、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
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等机构认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实现每个地级市和人口较集中的县均设有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方便孤独症儿童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
2.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人才培养。
采取定向培养、入职奖补等方式,吸引康复医学、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进入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就业。
开展孤独症相关医务人员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
发挥专业学会、协会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亟需的专业技术培训、推广。
3.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管理。
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登记和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依法申请医疗、托育、幼儿园等机构执业资质,纳入相关行业管理。
强化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安全、卫生、食品、治安等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肃查处侵害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的问题。
加强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监督定点服务机构为接受救助的孤独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完善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质量监测、评价。
(二)实施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
1.扩大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
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健全教育科学评估认定机制,推动各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要求,努力做好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安置工作。
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提供支持。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孤独症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为未来就业奠定基础。
2.健全孤独症儿童普惠保障机制。
推动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学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以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孤独症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符合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支持依托现有孤独症学校、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高校等建立区域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整合有关力量,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区的指导,逐步完善面向孤独症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
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等相关专业建设,加强康复相关专业内涵建设,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师资和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
(三)实施孤独症儿童家庭暖心行动。
1.加强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
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医疗与康复负担。
落实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加强门诊保障。
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提高康复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拓展家长送训补贴等救助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应救尽救”。
2.加强孤独症儿童家庭生活保障。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范围。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有条件的地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至三、四级精神残疾人。
支持探索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财产信托等服务,为孤独症儿童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3.加强孤独症儿童家庭支持性服务。
组织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孤独症儿童早期干预服务,编写家长知识手册,依托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康复知识培训。
加强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做好监护缺失或者家庭缺乏履行义务能力的孤独症儿童的托养照护和救助保护,有针对性地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关爱、帮扶。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托养照料、喘息、社区支持等服务,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料负担。
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
(总台央视记者 高磊)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