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35年前建成1652万亩高标准农田

发布时间:2024-11-14 11:28:25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杭州1月3日电(钱晨菲)3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提出(下称《意见》),该省将按照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统筹认定一批、调整补入一批“三条路径”,分四个阶段扎实推进,力争到2035年把浙江省165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

  《意见》要求,要全面摸清已建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耕地地力以及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坡度、基础设施水平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计划等,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建设周期和布局。

浙江某处农田。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供图

  《意见》明确,要科学安排建设计划,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在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不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以及整治优化后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实施改造提升;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性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此外,浙江还明确要着力提高建设质量,优化项目选址,加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抽检机制,严格开展项目验收,严格规范项目建设;要统筹整合建设力量,统筹土地综合整治、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等农田水利项目,将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同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深入推进“多田套合”,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