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允许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

发布时间:2024-12-23 03:16:32 来源: sp20241223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欧阳易佳)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土地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了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实施内容、实施保障等内容。

《意见》提出,优化农村地区空间布局,保持“三区三线”总体稳定。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面积不增加,城镇开发边界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不降低的前提下,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统筹优化,但不得打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总体格局。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李建中表示,《意见》对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定位予以明确。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意见》充分吸收“千万工程”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试点阶段典型经验,提出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工作原则,即“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谋划”“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坚持立足当下、谋划长远”。

李建中认为,《意见》进一步明确实施整治工作的底线要求。一是切实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肃性。保持“三区三线”总体稳定,确保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考虑地方实际情况,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二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适度规模经营的度,充分满足农民耕种意愿;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严禁违背村民意愿开展合村并居、整村搬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强制退出宅基地等,确保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住房有保障;要求站稳人民立场,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接受群众监督,运用好村民议事决策机制;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鼓励群众全流程参与整治范围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和后期管护,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截至2023年底,全国1304个试点累计投入资金4488亿元,完成综合整治规模378万亩、实现新增耕地47万亩、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在组织模式、规划衔接、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后期管护、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李建中表示,从试点实施成效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保护农耕肌理,留住乡韵乡愁;释放发展空间,助力乡村振兴;修复生态基底,提升人居环境;深化制度改革,共享土地红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乡村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平台。

(责编:王仁宏、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