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0:39:34 来源: sp20241125
人民网澳门7月15日电 (记者富子梅)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15日公布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就任宣誓的安排,8月12日起可领取《就任宣誓声明书》,经选委会委员签署后须于8月19日至24日期间向管委会提交。
今年5月底生效的《就职宣誓法》规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须于接受职务时以签署声明方式宣誓,为此须提交由其签署的载有该法律附件所列相关誓词的声明书。此外,选委会委员的宣誓时间由管委会主席订定。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委会已根据《就职宣誓法》规定,制作了相关的《就任宣誓声明书》,并于8月12日,即8月11日选委会委员选举翌日开始,在公共行政大楼选举事务接待柜台提供,400名选委会委员或其指定代表亲临领取。
选委会委员必须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就任宣誓声明书》,于8月19日至24日期间,由本人亲往选举事务接待柜台向管委会提交经签署后的声明书。
根据《就职宣誓法》规定,拒绝宣誓者即丧失就任资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同时,签署经篡改相关誓词的声明书,尤其是改动或歪曲该项誓词的字句,亦视为拒绝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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