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3:11:52 来源: sp20241206
本报讯(记者 李小芳) 在众多涉企财产保全中,往往需要冻结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如何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权益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利益平衡,促进涉企纠纷全流程降本提速?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结合银行保函业务创新推出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并于日前公布第一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入选结果。
据悉,该制度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创新事项,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天津市作为全国试点运行城市。公告发布后289家企业积极申报,经专业化评审,首批20家企业入选,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宗商品供应链、大型建筑企业等10余个领域。
进入白名单的企业,由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10余家银行提供5.1亿元担保金。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或民事案件,不再直接冻结企业资金,而是冻结银行给企业开具的保函,由银行先行担保。案件审理完成后,再由企业跟银行结算,大大降低了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
入选的企业纷纷表示,让企业以自身资信为担保,用保函代替账户冻结,将信用资源转换为现实红利,成功降低诉讼成本,彻底解决了由于非必要保全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农民工预储账户及企业信誉商誉受损等系列问题,更有利于高效解决纠纷,让企业“轻装上阵”。
此外,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由法院、银行、公证处共同实施。一旦出现违约失信行为触发退出条件,企业将不再享有白名单相关政策。与此同时,法院还将分批次高标准扩大白名单范围,用司法力量切实推动涉企合规改革,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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