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22:06:29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西宁4月29日电(祁增蓓)29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至2023年,青海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678件,呈现出用工不规范问题突出;群体性案件较多;历时时间久、政策性适用问题集中;案件类型较为集中;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等特点。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虎魁摄当日,新闻发布会现场通报了4个关于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涉及非典型“劳动关系”下责任的承担的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劳动者履职中被网络诈骗的责任认定;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享有的权利认定等方面。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我们在庆祝劳动带来的成果时,更要关注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齐卫军说,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加大对全省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力度,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用人单位规范经营。
正所谓既要“劳有所得”,更要“劳有法依”。齐卫军说,劳动争议案件是青海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数量较多的民生类案件,构建有序的劳动关系既关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为做好审判劳动争议案件工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统一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问题,实现“同案同判”的审判理念现代化方向,并加强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与青海省总工会会签文件,建立诉调对接、共同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机制。
在解决农民工“讨薪难”方面,青海省各级法院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在具体工作中畅通立案渠道,充分及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严厉打击恶意欠薪。
针对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等8部门颁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出台符合青海省的《实施意见》,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司法政策(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