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男女厕位比例不达标?深圳检察机关督促整改

发布时间:2024-12-27 17:46:28 来源: sp20241227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月15日联合发布了12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公共厕所男女厕位建设标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典型案例。

  2023年6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立案办理,依托志愿者分布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志愿者群发布二维码调查问卷,对全市各辖区90座公共厕所进行调查。

  根据《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应当遵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但经调查发现,深圳市公园、轨道交通车站、商场、旅游景点、医院等人流量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女男厕位比例平均为0.99:1,未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的“人流量密集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2:1、其他场所应达到3:2”的建设要求,导致女厕所排队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公共厕所内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也影响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正常使用。

  2023年8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深圳市公厕现有男女厕位比、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损害了妇女及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全面履职。同年9月20日,深圳市检察院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对公共厕所的监管职责。

  深圳市城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对全市新改扩建市政公厕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在整改期内,全市新改扩建公厕共80座,其中新建公厕18座,女男厕位比为2:1,并在部分区域新建公厕时试用潮汐公厕(男女可互换公厕);改扩建公厕62座,女男厕位比提升至1.62:1。二是对现有1482座市政公厕全面排查、应改尽改,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已提出改造方案,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厕深入调研,通过新建公厕增加女厕位供给、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增加临时厕所、灵活调配男女厕位等措施解决女厕排队现象。三是对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逐一排查梳理,对无障碍厕间开门方向不达标的进行调整,增设扶手、紧急呼叫按钮、低位挂衣钩等无障碍设施。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2023年11月3日,深圳市检察院决定立案,并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深圳市规自局”)发出磋商意见书,督促该局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文件不符合公厕建设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后,深圳市规自局下发《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中包括的公共厕所均应按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执行,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不予通过规划验收,并将上述要求纳入《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修订内容。

  深圳市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聚焦男女厕位比这一小切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设计、验收、管理等方面达成整改共识,推动女厕所排队问题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助力构建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妇女在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羊城晚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