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观察丨总书记谈妇女事业发展,这些要求一以贯之

发布时间:2024-11-14 10:01:10 来源: sp20241114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年、2018年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梳理总书记三次重要讲话,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等要求一以贯之。

(一)与党同心同行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

从历史维度看,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的奋斗旗帜上,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从组织属性看,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妇联在内的党的群团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党的领导。

2013年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

党的中心任务始终是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实现党和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需要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

2023年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妇女的作用不可替代。

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与党同心同行,就是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同时,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妇联工作的具体任务,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

(二)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妇女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她们在各行各业奋斗奉献,在家庭生活中也扮演重要角色。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看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此次集体谈话时,总书记强调,做好妇女工作,不仅关系妇女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发展、民族进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小家庭的团结和睦能带动社会大家庭的和谐发展。

2018年,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总书记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

(三)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2018年,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总书记深刻指出,长期以来,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针对妇女的歧视依然存在。

此次集体谈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此次集体谈话,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划出重点——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四)妇女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妇联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此次集体谈话,总书记提出四个“要”:

要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继续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增活力,全面加强妇联党的各项建设;

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妇女所思所盼和妇女工作所急所需,推动资源和服务更多向基层倾斜;

要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的力度,实现全覆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

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广大妇女群众、防范化解妇女领域风险的本领。

四个“要”精准、应变、务实,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策划:霍小光

监制:张晓松

主笔:黄玥

统筹:杨维汉、王绚、陈菲

视觉|编辑:郝晓静、贾伊宁

新华社国内部制作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

(责编:王静、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