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7:11:05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社 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下称《通知》)。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绿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债券融资发展,稳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市场,利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机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领域,有效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领域。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是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主体,也是绿色债券发行的主力军。本次《通知》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支持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中央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应用布局,形成示范效应,更好带动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二是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三是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四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