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垃圾收费法定生效日期推迟至8月1日

发布时间:2024-11-14 14:26:24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香港1月19日电(记者 韩星童)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1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将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俗称垃圾收费)的法定生效日期推迟至8月1日,并于4月1日起安排政府部门及楼宇先行先试。

  落实垃圾收费的《2021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修订条例)草案已于2021年获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准备期亦已经开始,原定于今年4月1日实施垃圾收费。

  谢展寰表示,近期社会各界围绕垃圾收费展开讨论,不少人反映很多市民不了解垃圾收费的执行细节。他认为,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费,市民对于计划的充分了解和积极参与十分重要。

  谢展寰表示,为了帮助大众及相关业界更了解计划,已向行政长官建议,将垃圾收费的法定生效日期推迟至8月1日。

  谢展寰也建议,安排特区政府部门和楼宇自4月1日起先行先试,向市民展示垃圾收费的实际操作,帮助他们更清晰地了解垃圾收费的细节。对于特区政府而言,先行先试也可起到演练作用,可预先理顺政策执行磨合期中出现的各种小问题。

  谢展寰强调,这是创新且对市民负责任的做法,可以帮助香港更顺利地推行垃圾收费,更好地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建设生态圈文明。

  他透露,行政长官支持相关建议,并指派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协调跨部门合作。谢展寰将于22日就相关建议咨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并按法律程序修改生效日期。(完) 【编辑:胡寒笑】